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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中|王亥的历史地位 -兼论“原始王权”与三代王朝国家支配天下的广域王权的区分
来源:王震中 | 作者:王震中 | 发布时间: 2023-05-04 | 176 次浏览 | 分享到:

 


(编者按:王震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会长。本文是作者在2022年王亥与中华王姓源流学术研讨会上的论文。)


一、王亥有来自赢姓东夷的嫌疑

 

在甲骨文中,王亥之亥,多数写作亥,有时也写作轰,即在亥上面加以鸟旁。从佳的卜辞,可以举出《甲骨文合集》34294号卜辞:"辛巳贞:王亥上甲即于河〔宗〕。”从鸟的卜辞,可以举出《甲骨文合集》30447号卜辞:“其告于高祖王亥三牛。"这是在王亥之""字上加了一个手持的鸟形。这两种写法现都隶定作贵。这种在王亥之""上,冠以鸟形的卜辞,胡厚宣先生先后曾举出10条,胡厚宣先生认为这是商族以鸟为图腾的遗迹。

 

说到鸟图腾就会使人想到东夷族。恰巧《山海经·大荒东经》讲到的王亥,有人解释说是东夷赢姓。《山海经·大荒东经》说:

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诋于有易、河伯个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

 

袁珂注引吴其昌的说法是:"困民国""",乃""字之误,《海内经》说“有赢民,鸟足,有封豕,”“因民”、“摇民”、“赢民”,一声之转。又说据《史记·秦本纪》,秦祖先之一的“孟戏”,“鸟身人言”而姓赢,伯益(柏翳)之裔孟戏与舜之裔戏,为一人,从而可证成“困民”为“因民”之误,而“因民”、“摇民”即“赢民”。”袁珂先生的校注有可取之处,按照袁珂的校注,无论“困(因)民国"是勾姓还是赢姓,都与商族子姓是不同的。所以,《山海经·大荒东经》的这段文字,在叙述了王亥与鸟崇拜的关系(如"两手操鸟"等)以及王亥与有易的纠葛的同时,也告诉我们王亥似乎是非子姓族人。当然,也可以解释说文中的“勾姓”之“勾”字有误,或者干脆说文中“有困民国,勾姓而食”“与下文“有人曰王亥"云云没有关系。只是这样做,其主观武断太明显了。

 

王亥在《天问》被称为"",而《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曰:"少嗥氏有四叔:日重、日该、日修、日熙、……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杨伯峻注:“此四叔疑少鸽氏之弟辈。”在《左传》中“少睥氏鸟名官”(昭公十七年)也是著名的,所以从崇拜鸟这一角度着眼,王亥是否即来自少睥氏四叔之一?然而少睥赢姓,也非子姓。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可否怀疑王亥是来自崇拜鸟的东方部族之人?由于他是来自崇拜鸟的部族,其鸟为神鸟,故当他被推举为王时,其所具有的神力也与鸟密不可分,作为一种标志,在《大荒东经》中被描述成:“两手操鸟”;在卜辞中有时在其名上冠以鸟形。

 

说王亥有可能是东夷赢姓之人,显然难以令人理解。但是,这绝非孤例。在中国上古时期有一些族邦的上层或王族来自外族。例如,吴国吴王太伯和其弟弟仲雍就来自姬姓周族。《史记·吴太伯世家》说:“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彝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

 

再如,楚为芈姓,原本属于中原祝融八姓之一。楚王族的屈原,他在《离骚》中说自己是"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他说我是古帝高阳氏的子孙,我已去世的父亲字伯庸。高阳即颛顼。作为楚国王族的屈原的祖先来自中原的颛顼族。祝融八姓就是在颛顼集团内。

 

还有,秦国赢姓,赢姓的大本营在山东,原本属于少邮集团。大概在商末或商周之际,赢秦自山东迁徙到了甘陕一带的"西垂",所以,《史记·秦本纪》首先说“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姓嬴氏”,然后又说在殷纣王时,“其玄孙曰中濡,在西戎,保西垂"。秦国人也是由赢姓的统治阶层、上层贵族和中下层的土著居民组成。这种情况在秦国的墓葬中也有反映:来自东方的统治者和上层贵族实行的直肢葬,当地土著居民实行的屈肢葬。屈肢葬是当地的一种葬俗,直肢葬与屈肢葬不是阶级的差别,二是不同族属葬俗的差别。秦人崇拜颛顼,又祭祀少峰白帝,是因为颛顼与少嗥是有关系的。例如,《山海经·大荒东经》说:“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吴孺颛顼于此。"秦人崇拜颛顼,祭祀少峰白帝,这些都属于来自东方的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

 

对于王亥的族属的一般解释是:王亥就是商先公冥(即《天问》中的季)之子,甲骨文已明确说他是上甲之父,例如曾著录于《殷墟卜辞》738的祖庚祖甲卜辞:"□□卜,王贞:其燎〔于〕上甲父〔王〕复。”该条卜辞可确证王亥乃上甲微的父亲。在甲骨文中称王亥为商族的"高祖",而且在甲骨文中,从王亥之子上甲开始,商先公先王的祀谱是连续而完备的,所以王亥不应该是外族之人,《大荒东经》中的“有困民国,勾姓而食"之类说法,可以另作它解。在这里,王亥之亥之所以加上鸟形,是因为这时的""是具有玄鸟神性之王。我们说在商王朝的商王,从宗教的角度来看,其活着的时候,扮有人与祖神之中介的角色,其死后才升为神灵,具有颇大的神力,可以为害、作祟于时王、族人等。而王亥则与此不同,《大荒东经》说他“两手操鸟",卜辞中他的名号上也冠以鸟形,这表明在商人的眼里,他活着的时候就具有玄鸟之神性,其死后则更不用说了。由此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推论:在商人看来,王亥是第一个被称为""的首领,但由于此时的""所具有的力量中,主要是继承了来自玄鸟崇拜的神性和神力,所以此时""的观念主要表现的是宗教性。

 

二、王亥称王的意义

 

商的先公先王中有王称者有三人,一是商契,一是王亥、一是王恒。关于商契,《国语·周语》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玄王即契,契至汤恰为十四世。《荀子·成相》也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低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称契为"玄王"即契被称为王,是春秋战国时期人的说法,由于不见于甲骨文,还不能视为先商时期商人自己或他族对契的称呼,所以我们不能以此来说明契时商族中已有后世意义上的王、已存在王权。实际上,契被称为"玄王"所表达的应该是其在商族中并非普通的一员,而是先商最初的族长,亦即最高酋长的意思。这样,再联系《尚书·尧典》和《史记·殷本纪》有"契为司徒"的说法,我认为"契为司徒”有可能是由“火正”的职掌演绎而来的论述,我们可以对契时商族的情形做出这样的描述:当时在族内的身分地位上,至少存在族长即酋长与普通族众之间的等差,其最高酋长被后人称之为"玄王"。契作为族长,亦即最高酋长,统领着族内的众多事务,也主管着最高的祭祀,其中依据商族的传统,对于辰星大火的观测、祭祀,以及通过对这种可称之为“大火历”的掌握而对于农事活动的安排等,都属于契的主要工作。

 

王亥、王恒的称呼既见于甲骨文,亦见于先秦文献。王亥,在甲骨文中写作"王亥”或“高祖王亥”、“高祖亥”。王恒乃王亥之弟,在甲骨文中也称“王恒”。

 

《楚辞·天问》曰:“该秉季德,厥父是臧”,又曰:“恒秉季德”,季即冥,在《竹书记年》和《国语》中都称为“商侯冥”。《天问》中的该(即王亥)与恒皆季之子,季也见于甲骨文,就是王亥、王恒之父冥也。《竹书纪年》说:"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

 

王亥、王恒时商族的元首称为"",虽然与成汤推翻夏朝之后的各代商王是不同的,但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以前把王亥时期视为商族历史上由酋邦向早期国家的转变时期,把商族进入国家是从上甲微开始算起的。我现在认为,王亥、王恒称王,王亥、王恒又与上甲微是父子两辈,从称王的意义上看,商族进入早期国家的时间应该从王亥算起,"只是当时的商还是夏朝复合制王朝国家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的诸侯邦国而已,王亥是早期形态的王,他所具有的王权仅限于商族内部,尚不能支配商族之外的其他部族或邦国。

 

近三、四十年来,在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与形成的研究中,有一些学者在诸如良渚文明、陶寺文明的墓葬中寻找王墓、阐述其王权。但是他们不注意区分邦国王权与王朝国家王权之间在形态上的差异,有的甚至还混为一谈。对于王权,我把它分为广义与狭义。作为广义王权,在中国古代有三种形态:其一是原始王权,其权力仅限于各个邦国内部;其二是夏商周三代王朝国家的王权,其权力不仅支配着王邦本身,也还支配着复合制结构内的其他诸侯邦国,在理念上它是支配"天下"的王权,王也成为“天下共主”,这是一种“一统王权”,相当于有的学者使用的“广域王权”一词所表达的概念;其三是秦汉至明清帝制国家的皇权。

 

关于原始王权,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中也有一些现象。例如,在陕西宝鸡市贾村塬上官村出土的矢王簋盖等青铜器铭文中,有"矢王"的称呼。"这位矢王并非周王中的某一王,而是西周中期“位于汗水上游陇县南坡和下游宝鸡县贾村”一带的古矢国的邦君。此外,青铜器中的鳌王、王等称呼,以及邵王鼎、吕王鬲、吕王壶等称王者,也都是邦君称王的事例。鳌王的称呼见于录伯威簋盖,铭文中有一句话写作:“用作(朕)皇考鳌王宝尊簋”。°王的称呼见于乖伯簋,铭文有“用作朕皇考武乖王尊簋"(《集成》04331,西周中期后段)。在文献中,《史记·吴太伯世家》有吴王。据张政粮先生考证,邵王鼎是楚昭王母之祭器;"矢王是姜姓,是矢国称王者;吕为姜姓国,是四岳之裔;录伯簋之鳌王、乖伯簋之王,也都是周代异姓之国,录伯之国可能在陕西,乖伯之国可能在甘肃灵台县。

 

关于周代异姓之国称王者,王国维在《古诸侯称王说》曾提出:“盖古时天泽之分未严,诸侯在其国,自有称王之俗,即徐楚吴楚(越)之称王者,亦沿周初旧俗,不得尽以僭窃目之。苟知此,则无怪乎文王受命称王而仍服侍殷矣。”“对此,张政娘先生提出质疑。张先生指出,周时一些称王的邦国,多为处于边远之地的蛮夷戎狄之国,称王是其旧俗,“由承袭而来,非僭王号,也不是由于周王的锡(赐)命”,周王称王“乃姬姓天下之大宗”的表现。“我认为,王国维虽然提出了诸侯邦国在其国自有称王之俗,但并未触到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实质是那些“在其国自有称王”之王权与周天子之王权是两种完全不同形态的王权,前者是我称为的“原始王权”,后者是支配"天下"的王权,二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不属于僭越不僭越问题。

 

在商族历史上,从王亥到商汤推翻夏朝之前,商作为夏王朝国家内的一个诸侯邦国,其王权是一种原始王权,它的权力空间被限制商族和这一政治实体自身之内。到了商汤推翻夏朝并取而代之之后,商王的王权就扩展为既支配商王邦亦支配王朝内的其他诸侯邦国,这就使得商王可以到全国各地开垦土地,建立田庄,经营农业。如甲骨文记录有:“贞,令哀田于先侯。十二月”(《合集》9846);“贞,王于黍侯受黍年。十三月(《合集》9934)。“哀田”是垦荒造田。先侯、黍侯都属于商王朝的诸侯邦国。前条卜辞说商王命令先侯开垦田地。后一条卜辞说商王在黍侯占卜黍地的年成丰收。由此可见商王对于诸侯邦国的土地拥有最高所有权。此外,商王也经常到诸侯邦国领地进行田猎。例如,“己卯卜,行贞,王其田亡灾,在杞。”(《合集》24473)这是商王到杞侯境内田猎。“辛卯卜,贞王其田至于犬。”(《合集》

的王29388)这是商王田猎来到了犬侯之地。“壬午卜,王弗其获在万鹿。壬午卜,王其逐在万鹿获,允获五,二告。”(《合集》10951)卜辞中的“万”也称为“万人”(《合集》871521651),此辞说商王在“万”地境内打猎,捕获五头鹿。

 

在军事权力方面,商王拥有对“内服”和“外服”军事力量的支配权。甲骨文中有“王比某某”去征伐作战,或“某某比某某”去征伐作战的惯用句型,“比”字后面的某某,都是协同作战中的先头部队。例如,“乙卯卜,贞,王比望乘伐下危,受有佑"(《合集》32正)。这条卜辞说商王以望乘为先锋部队去征伐下危,受到神灵的保佑。再如,“贞,王惟侯告从征夷。贞,王勿惟侯告从(《合集》6460)”。这条卜辞说商王以告侯为先头部队征伐夷方。这两条卜辞记录的都是商王率领诸侯出征。

 

在文献方面,商汤推翻夏朝后,《诗经·商颂·殷武》说:"昔有成汤,自彼氏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显示出自成汤取代夏桀开始,商的王权就是一种支配"天下"的广域王权。这样的理念,同周武王取代商纣王以后,《诗经·小雅·北山》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表现出的王权一样,都是支配"天下"的王权。夏王、商王和周王之所以具有支配天下的广域王权,就在于夏商西周三代王朝是多元一体的复合制国家形态结构。

 

由上述我们可以看到,王亥所具有的王权与成汤推翻夏朝之后商王所具有的王权是不同形态的王权,其不同点表现为:一,由于从王亥、上甲微到成汤之前的先商之"",只是原始形态的王权。这样的王权就是单一制国家(邦国)君主制的君权,而夏商周三朝的王权是多元一体的复合制王朝国家的王权。二,这种原始王权只是体现在商族社会内部,并没有支配邻近的其他邦国或部落,也未形成其他邦国或部落对自己的称臣、纳贡。三,对于商族来讲,王亥、上甲等邦君或国君的所在地,当然是本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诸方面的中心,但它与成汤以后商朝的王都既是本族的中心也是商势力所及的整个"天下"的中心,显然是不同,从而也就没有那种中央王国所具有的正统观念,而夏商西周三代多元一体的复合制王朝国家的王权是与天下一统的“大一统”观念联系在一起的。

 

王亥的历史地位可由两个方面得以说明:(一)王亥是先商社会进入国家的最初之王,或者至少是由酋邦转变为国家的转型期的邦君。(二)王亥称王显示出商族的原始王权。从王亥经过成汤再到商朝的各位商王,商的王权经历了由只支配本邦的原始王权演变为可支配"天下"的广域王权的发展历程,在中国古代三种形态的王权中,从先商到商朝占有了两种形态的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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